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泓钰学校——课时保留、转让或转班须知

一、每名学员享有两次课时的保留或转班、转让权利,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第三次申请。第一次申请学校予以免费保留、转班或转让课时,第二次申请需缴纳手续费100元。

二、学员办理课时的保留、转班或转让时,剩余课时数以学校接到学员正式书面申请之日开始计算,用所报课时总数减去已发生的课时数,剩余部分为学员保留、转班或转让的课时数,如学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的,对于之前已发生的课时,视为学员自动放弃。

三、对于中途办理课时保留或转班、转让的学员,学校扣除已上课时,剩余部分为保留或转班、转让课时,如学员复课时,学校课时有所调整,则学员所保留或转班、转让的课时按照调整后的课时费重新核算。

四、在课时保留或转班、转让期间,如学校教学地址、教学方法、授课方式、所用教材等方面发生变化或调整,学员应以学校最新调整为准,如因此造成的不便或损失,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
五、课时保留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,超过6个月的,所有保留的课时无效。学员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复课的,产生课时,视为学员自动放弃。

六、转让课时的,需转让双方共同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校办理,擅自转让的,一经发现,学校不予认可,同时剩余课时自动作废,相应损失由学员自行承担。

七、报名注册时优惠或促销的课程,在办理保留或转班、转让时,需将剩余课时折算为原价后再进行办理。

八、课程进度超过90% ,不再办理课时保留或转班、转让手续。

此须知最终解释权属于泓钰学校,咨询投诉电话010-85380988-8026。

 

泓钰学校24小时咨询热线:4009902390(微信同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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